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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韓紅]第二,設立專門的兒童保護機構(gòu)。可以說,兒童的保護在我們國家這么多年,政府給予了很多幫助、支持、扶持。但是,在某些法律很難涉及到的地方,有些擦邊球的地方,就給這些人販子一定的空間。我覺得,公安部、民政部等直接關系兒童權(quán)利的政府部門是不是可以建立專門的兒童保護司局。我簡單解釋一下,現(xiàn)在流浪兒童的管理都是跟流浪的大人,要飯的、乞討的、上訪的等等都是在一起管理,孩子和大人一起管理,我覺得會造成很多的不便。所以,我的建議是,公安部、民政部等能夠直接關系兒童權(quán)利的政府部門建立專門的兒童保護的司局,以加強政府對困境兒童的國家保護。 [2011-03-10 11:25:05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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